发布时间:2024-05-17 19:50:23 公司名称:[连云港]304不锈钢复合管桥梁防撞道路护栏(福来顺)金属制品生产厂家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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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厂家批发/米 |
发货期限 | 支持定制 |
供货总量 | 3000米 |
运费说明 | 电联 |
连云港304不锈钢复合管桥梁防撞道路护栏(福来顺)金属制品生产厂家是集科研、生产、销售、施工、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经济实体企业,公司地处东昌府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独特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检测手段,并且还注入了大批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从而决定了产品的优越品质,使之企业不断壮大,蓬勃发展。做到科学设计,合理施工,几年来,公司凭借着产品优良的品质、合理的价格、完善的服务,诚信的行为,使得客户得到质的产品。公司秉承安全,理性,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坚持开拓创新,精密制造,诚信务实,回报社会的企业精神,愿以国内各界新老客户精诚合作,共创事业未来!
工业建筑中: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m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900mm;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不小于20m,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mm。桥梁护栏,桥梁防撞护栏 民用建筑中:临空高度24m以下,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24m及24m以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栏杆,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3.4中规定: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这是强制性条文)